高考加分有何新规(高考加分的条件)

一、保留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变的情况

烈士子女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同样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二、保留加分项目但分值减少的情况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从2024年起,加分分值由10分统一调整为5分.

三、项目和分值都有调整的情况

以四川省为例,从2024年起,部委属、外省属高校录取时,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宜宾市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达州市宣汉县,雅安市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宝兴县,即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其他批次5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35分统一调整为20分,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其他批次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

四、其他加分情况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以及受到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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